北京睿乾律师事务所 顾倩律师承办
一、案件概况:
郭某系郭某某父亲。2019年9月,郭某因病在荣军医院进行手术,并住院治疗;在住院期间,2019年9月26日,郭某将浙商银行卡上的57万元转给郭某某委托其理财,至2020年3月底到期,本息共计583295.21元,2019年10月12日,郭某某未经郭某同意又擅自划走郭某中国工商银行卡中金额25000元,在郭某身体康复后,曾经多次要求其返还,郭某某均拒绝,不愿归还。
二、本案判决结果:
驳回原告郭某的诉讼请求。
三、本案中,案件的关键在于:
1.郭某某应否向郭某归还涉案款项;
2.郭某与郭某某之间是否建立赠与合同关系。
四、律师分析及观点:
郭某某提供的垫付款凭证、郭xx证人证言、郭某的书写账页等证据,可相互印证郭某某提出的抗辩意见25000元是郭某主要用于归还郭某某及郭某二儿子郭xx为其支付的垫付款;2019年9月26日现金是郭某某自己的现金存入到自己银行账户,凑成57万元。律师在仔细询问了郭某与郭某某赠与合同纠纷具体情况及过程后,针对整个过程及当事人提供的相关证据,从法律角度及逻辑方面进行了质证及辩论,成功认定郭某的诉求与事实不符,存在争议,应予以驳回。
五、律师提示:
大家如遇赠与合同纠纷问题,特别需要注意:
1.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2.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3.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