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睿乾律师事务所 顾倩律师承办
一、案件概况:
陈某、另一公司于2020年5月14日签订了《模具租赁合同》,约定陈某租赁另一公司的滑板车模具,租期两年,每月租金9000元,并交纳保证金18000元,另一公司授权陈某使用该模具的专利和技术。陈某于当日支付了保证金及6月份租赁费共计27000元,另一公司出具了收款收据。模具到付运费2425元,有运单为证。合同履行期间,该模具产品的专利权人找到陈某说侵犯了其专利权,将追究陈某的侵权行为。《模具租赁合同》第七条第二款第四项明确载明陈某可在模具租赁期间使用该模具的专利和技术,但另一公司不享有该模具的专利技术,其欺诈行为导致陈某侵害了他人的专利权,且遭受经济损失。根据涉案合同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约定,另一公司提供的模具属于侵权伪造产品,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陈某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诉至法院。
二、本案判决结果:
陈某、另一公司签订的《模具租赁合同》于2020年11月20日解除;陈某返还《模具租赁合同》约定的“滑板车LY-711”模具另一公司,并负担返还模具时实际产生的维修费及运费;陈某支付违约金27600元给另一公司;陈某赔偿另一公司经济损失207000元。
三、本案中,案件的关键在于:
1.涉案租赁合同效力如何,以及双方当事人是否存在违约情形;
2.涉案租赁合同是否应予解除,解除的时间如何确定。
四、律师分析及观点:
陈某存在拒付租赁费的根本违约行为,导致涉案合同解除,依据前述法律及涉案合同的约定,另一公司有权要求陈某返还租赁物、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律师在仔细询问了陈某与另一公司专利合同纠纷具体情况及过程后,针对整个过程及当事人提供的相关证据,从法律角度及逻辑方面进行了质证及辩论,成功确认陈某存在违约行为,应向另一公司赔偿损失以及返还原物。
五、律师提示:
大家如遇专利合同纠纷问题,特别需要注意:
1.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2.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