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睿乾律师事务所 顾倩律师承办
一、案件概况:
胡某2与王某原系夫妻关系,在2012年7月9日双方到详细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自愿协议离婚,并对夫妻存续期间的全部共同财产及债务进行了分割与承担。王某所分得xxx房产及承担的债务给了胡某1享有、承担,并由胡某1负责赡养王某。胡某2与王某自愿离婚和财产分割至今长达八年之久,期间胡某1对新家圆大酒楼的房屋进行了占有、装修、使用,并承担了偿还新家圆大酒楼余欠的按揭贷款200多万元。2020年下半年胡某2以父辈之命,不但不积极设法为胡某1办理不动产证,反之无理要求胡某1给部分房屋给胡某2,胡某1拒绝后,胡某2强行采取锁门、堆放红砖等行为封门,导致胡某1无法正常营业,对胡某1造成了严重的损失,故胡某1诉至法院。
二、本案判决结果:
被告胡某2与第三人王某的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坐落在益阳市得新家圆大酒楼房产及相应土地使用权归胡某1所有;被告胡某2和第三人王某协助原告胡某1将上述房产及土地的不动产证办到原告胡某1名下。
三、本案中,案件的关键在于:
1.涉案房产是否为胡某1所有;
2.胡某2与王某是否应配合胡某1完成不动产证办理。
四、律师分析及观点:
《离婚协议书》合法有效,涉案的房产根据协议约定归胡某1所有,胡某2与王某应该按照《离婚协议书》的约定履行权利和义务。律师在仔细询问了胡某1与胡某2及第三人胡某3赠与合同纠纷具体情况及过程后,针对整个过程及当事人提供的相关证据,从法律角度及逻辑方面进行了质证及辩论,成功认定胡某1按照《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提出涉案房产归其所有的主张,因有合法的《离婚协议书》为依据,应予以支持。
五、律师提示:
大家如遇赠与合同纠纷问题,特别需要注意:
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