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睿乾律师事务所 顾倩律师承办
一、案件概况:
2019年9月18日,韩某与孙某签订借条,约定孙某向韩某借款60万元,借款期限截至2019年9月28日;后双方根据借条签订借款合同,但孙某一直未还款,故韩某诉至法院。
二、本案判决结果:
孙某向韩某偿还借款本金60万元并支付逾期还款利息损失以及支付律师费用35000元,
三、本案中,案件的关键在于:
1.孙某称部分转账系第三人通过韩某账户借给孙某的,不应在本案中一并处理,存在争议;
2.孙某提供的向韩某的转账记录是否与本案诉争的60万元有关联性;
3.关于本案中的律师费是否应该得到支持。
四、律师分析及观点:
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律师在仔细询问了韩某与孙某借贷纠纷的具体情况及过程后,针对整个过程及当事人提供的相关证据,从法律角度及逻辑方面进行了质证及辩论,成功促使法院判令孙某向韩某偿还借款本金60万元并支付逾期还款利息损失以及支付律师费用35000元。
五、律师提示:
大家如遇民间借贷纠纷问题,特别需要注意:
1.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2.仅有借款合同也不足以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需要通过银行流水、转账记录等进行进一步的确认和佐证;
3.如果借款合同中约定了发生争议律师费由违约方承担的,才可能会被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