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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与被告张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时间:2023-04-14 15:44

北京睿乾律师事务所  顾倩律师承办

一、案件概况:

    双方为朋友关系,2005年11月25日,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对方将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某房屋出售给我,价格为40万元;赵某依约向张某支付全部购房款,2008年9月,赵某在张某配合下入住了房屋;但对方未能配合赵某办理相关手续,故委托我处诉至法院。

二、本案判决结果:

    确认张某与赵某于2005年11月25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三、本案中,案件的关键在于:

1.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2.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强制性规定,且合同的主要条款已履行完毕,应属有效合同。

四、律师分析及观点:

赵某与张某存在买卖房屋的真实意思表示并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赵某向张某支付全部购房款,张某向赵某交付了房屋。律师在仔细询问了赵某与被告张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具体情况及过程后,针对整个过程及当事人提供的相关证据,从法律角度及逻辑方面进行了质证及辩论,成功确认赵某与张某间的买卖合同有效。

五、律师提示:

大家如遇买卖合同纠纷问题,特别需要注意:

1.签订买卖合同系为双方建立在真实意思表示下;

2.双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