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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某与被告赵某、第三人王某合同纠纷一案

时间:2023-04-14 16:30

一、案件概况:

    2018年1月1日,朱某与赵某就某路4号签订《俱乐部店面转让协议书》,约定:甲方负责为乙方两年内办理该店面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朱某发现赵某多次虚假陈述,且该房屋无法办理相关营业手续。赵某也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关手续。给朱某造成严重损害,为此多次与被告沟通,至今未果,故诉至法院。

二、本案判决结果:

    确认朱某、第三人王某与被告赵某于2018年1月1日签订的《俱乐部店面转让协议书》《俱乐部店面转让协议附加协议》《商铺租赁合同》均于2021年1月3日解除;被告赵某退还朱某押金2万元以及转让费3万元。

三、本案中,案件的关键在于:

1.朱某依约支付了转让金、房屋租金、押金,但赵某未能依约履行其为朱某办理营业执照的义务,其在履行店面转让过程中存在瑕疵;

2.履行商铺租赁合同中,赵某以双方已约定由对方维修主张免除了己方作为承租人的房屋维护义务,存在争议;

3.赵某在履行上述三个合同时,均存在一定程度的瑕疵行为。

四、律师分析及观点:

朱某、王某与赵某签订的《俱乐部店面转让协议书》《俱乐部店面转让协议附加协议》《商铺租赁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应属有效;

律师在仔细询问了朱某与被告赵某、第三人王某合同纠纷的具体情况及过程后,针对整个过程及当事人提供的相关证据,从法律角度及逻辑方面进行了质证及辩论,成功将朱某与赵某间的合同解除并退还押金和转让费。

五、律师提示:

大家如遇合同纠纷问题,特别需要注意:

1.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合同应为真实意思表示,且双方均应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

2.注意证据的留存,可采用书面、录音等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