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睿乾律师事务所 姜楠律师承办
一、案件概况:
2021年3月起,薄某受范某雇佣为其开铲车,约定了薄某的劳动报酬,至2021年11月范某尚欠薄某劳动报酬18600元,薄某多次索要,范某一直未予给付。
二、本案判决结果:
被告范某给付原告薄某18600元。
三、本案中,案件的关键在于:
1.薄某与范某之间是否存在劳务合同关系;
2.薄某能否向范某索要劳动报酬。
四、律师分析及观点:
双方在自愿基础上形成的劳务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薄某为范某提供劳务,范某应给付劳务费。律师在仔细询问了薄某与被告范某劳务合同纠纷的具体情况及过程后,针对整个过程及当事人提供的相关证据,从法律角度及逻辑方面进行了质证及辩论,成功将范某所欠薄某得劳务费要回。
五、律师提示:
大家如遇劳务合同纠纷问题,特别需要注意:
1.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2.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