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睿乾律师事务所 顾倩律师承办
一、案件概况:
2020年,孙某与魏某在网络平台发布房屋出租信息,高某通过孙某与魏某发布的信息联系原告,双方谈好价格后,2020年2月5日孙某与魏某将位于A区房屋出租给高某,因疫情原因,双方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也没有给付租金;2020年11月22日,高某向孙某与魏某出具欠条,双方约定于2020年11月28日结清,到期后,孙某多次打电话向高某索要该款项,高某开始还接电话,后直接不接电话。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故孙某与魏某诉至法院。
二、本案判决结果:
被告高某向原告孙某、魏某支付租金14400元。
三、本案中,案件的关键在于:
1.孙某、魏某与被告高某是否建立房屋租赁合同关系;
2.高某是否构成违约。
四、律师分析及观点:
原告孙某、魏某与被告高某建立了房屋租赁合同关系,高某于2020年11月22日向孙某与魏某出具欠条,载明租金14400元于2020年11月28日结清;高某未能按约履行支付租金义务,构成违约,依法应当承当相应的民事责任。律师在仔细询问了孙某、魏某与被告高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具体情况及过程后,针对整个过程及当事人提供的相关证据,从法律角度及逻辑方面进行了质证及辩论,成功要回高某所欠孙某与魏某租金。
五、律师提示:
大家如遇合同纠纷问题,特别需要注意:
1.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2.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