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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诉A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时间:2023-05-05 16:32

北京睿乾律师事务所  顾倩律师承办

一、案件概况:

    2018年7月13日,张某与A公司签订统一运营管理合同,张某将位于XX 区房屋租赁给A公司使用,租赁期从2018年7月13日至2028年7月13日止,期限为10年。按合同约定租金前二年为实付购房款总金额5%(已抵扣),第三年租金为12084元,A公司应在2021年4月缴纳。该房屋A公司租赁到至今未付房屋租金,故张某诉至法院。

二、本案判决结果:

    被告A公司向原告张某支付租金10594元及违约金。

三、本案中,案件的关键在于:

1.张某与A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2.A公司是否构成违约。

四、律师分析及观点: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原、被告签订的《统一运营管理合同》合法有效,当事人应当依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律师在仔细询问了张某与A公司租赁合同纠纷的具体情况及过程后,针对整个过程及当事人提供的相关证据,从法律角度及逻辑方面进行了质证及辩论,成功要回,A公司所欠张某租金及违约金。

五、律师提示:

大家如遇租赁合同纠纷问题,特别需要注意:

1.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2.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