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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诉刘某追偿权纠纷一案

时间:2023-05-16 16:41

北京睿乾律师事务所  顾倩律师承办

一、案件概况:

杨某与刘某原系夫妻关系,双方于2019年12月18日在XX县人民法院调解下达成离婚协议。但经调解后刘某并未按约承担公积金贷款还款责任,每月的按揭贷款仍然由杨某承担,自2020年1月起至2023年1月,杨某一共归还了37期贷款共计77276.02元;根据调解协议该笔贷款应由刘某承担还款责任,但其未按调解书内容履行义务以及刘某不按时还款已经严重影响到杨某的工作生活,杨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诉至法院。

二、本案判决结果:

    由被告刘某偿还原告杨某代偿款77276.02元。

三、本案中,案件的关键在于:

1.刘某应否承担公积金贷款还款义务;

2.杨某是否有权向刘某追偿。

四、律师分析及观点:

杨某与刘某作为中国农业银行公积金贷款的共同债务人,在2019年12月18日离婚时对该债务做了约定;刘某未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偿还中国农业银行公积金贷款的义务,杨某偿还了贷款后有权向刘某追偿。律师在仔细询问了杨某与刘某追偿权纠纷具体情况及过程后,针对整个过程及当事人提供的相关证据,从法律角度及逻辑方面进行了质证及辩论,成功将刘某所欠的代偿款要回。

五、律师提示:

大家如遇追偿权纠纷问题,特别需要注意:

1.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2.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