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睿乾律师事务所 顾倩律师承办
一、案件概况:
吴某、缪某1于2021年5月经人介绍相识,2021年5月16日,缪某1、缪某2确认收到吴某、刘某彩礼款20万元;2021年5月20日,吴某和缪某1办理结婚登记并开始同居生活。2022年5月30日,缪某1离家出走,双方未再同居生活,经查,缪某1自婚后一直沉迷于赌博,屡教不改,另查2022年7月,吴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于2022年10月依法判决准予吴某和缪某1离婚。现吴某、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返还婚前彩礼,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本案判决结果:
被告缪某1、缪某2退还原告吴某、刘某彩礼款6万元。
三、本案中,案件的关键在于:
1.缪某1、缪某2是否应返还彩礼;
2.缪某1在婚姻存续期间是否存重大过错。
四、律师分析及观点:
考虑到双方的同居时间不长,吴某系农村户口,因给付彩礼确对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困难。另缪某1自婚后一直沉迷于赌博,屡教不改,使得正常的家庭生活无法继续,其在离婚纠纷和彩礼返还纠纷中均存在过错。律师在仔细询问了吴某、刘某与缪某1、缪某2婚约财产纠纷具体情况及过程后,针对整个过程及当事人提供的相关证据,从法律角度及逻辑方面进行了质证及辩论,成功确认缪某1、缪某2确应该将彩礼返还吴某。
五、律师提示:
大家如遇婚约财产纠纷问题,特别需要注意:
1.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